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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宁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600,000股,每股面值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7.4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为人民币1,052,389,5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4日全部到账。业经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并 于2020 年4 月14 日 出 具XYZH/2020CDA40112号《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 用状态日期 钒钛磁铁矿提质增 效技改项目 潘家田铁矿技改扩 能项目 合计 105,238.95 105,238.95 51,601.2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钒钛磁 铁矿提质增效技改项目”、“潘家田铁矿技改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研发投入、改进生产工艺,对募投项目建设方案不断进行优化。为了在不断提高 的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基础上,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增加产能利用率, 公司对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市场需求上升影响,为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并获得更好的项目收益,公司优先保障 下游客户原料供应,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放缓。 限,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尤其是2022年上半年以 来,四川省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交付周期拉长,致使项目 实施进展未达预期。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未来公司仍会加快推动募投项目建设进程,争取早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早日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 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早日完成该项目的建设。 因此,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钒钛磁铁矿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潘家田铁矿技改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钒钛磁铁矿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潘家田铁矿技改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安宁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安宁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忠富 付洋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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