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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沧州在哪里办理低保?
答: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拓展信息:沧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60元人月提高到726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680元人年提高到5460元人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296元人年提高到11328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084元人年提高到7104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