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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村民私自搭建浮桥被判刑 水利局最新回应

2023-07-06 21:23:48 来源:极目新闻 分享到 :

记者郭春雨李岩松

吉林村民黄德义私自建桥被判刑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6日,黄德义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该桥建起来后,黄和其家人曾连续三年给洮南市水利局共交过三万元管理费或罚款。对此,洮南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确认是否有此事,并称黄德义搭建的浮桥有安全隐患,因此被拆除。

村民花13万造桥被拆


【资料图】

曾提出免费捐赠被拒绝

在因为私自造桥被判刑后,56岁的黄德义丢掉了近40年的教师工作。

黄德义是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祖祖辈辈都居住在洮儿河边。作为当地的母亲河,洮儿河是黑龙江水系松花江西源嫩江右岸最大支流。位于中国内蒙古兴安盟境内与吉林省西北部。源出内蒙古大兴安岭东南麓高岳山阿尔山市白狼镇九道沟。由10条大小不一的小河汇集而成。

《钦定盛京通志》对洮儿河得名原因有此记载:“滔尔河,蒙古语。滔尔,网也。”可见,洮儿河因“河面宽阔,支流多如织网”而得名。

黄德义家有兄弟五人,祖上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德义以每条一万元的造价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宽1.5米,长7.5米固定浮桥。黄德义告诉记者,在当地,这种把船横着用木板连起来搭成的浮桥比较常见。

“水面宽就多用几条,窄就少用几条,随时跟着水面宽窄调整。而且桥也不是一直搭在河面上,汛期水太大了或者冬天上冻了,桥就从水面上撤下来,一年差不多能搭五六个月。”黄德义告诉记者,在浮桥搭建后,为了收回成本,按照5元通行一次的价格向过路行人收取通行费。

“都是乡亲邻居,交不交都行,看自愿,而且这5块钱算是当地最便宜的通行费,其他的浮桥通行费都得10块钱。”黄德义说,浮桥建成后,洮南市水利局发出通知,让他每年缴纳5万元的管理费或者罚款,因为浮桥盈利很少,自己和哥哥商量了一下,就没有缴纳。

“后来水利局给降到一年一万,我哥交了一年,我侄子交了一年,我交了一年,因为这座桥实在不挣钱,浮桥每年都得维护花钱。”黄德义说浮桥搭了四年之后,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没再收费,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考虑到周边村民出行确实需要浮桥,黄德义提出可以免费将浮桥交给洮南市水利局,只需要对方每年对浮桥进行养护即可,但遭到了洮南市水利局的拒绝,浮桥依然被拆除。

“我当时说这个桥不能拆,拆了太不方便了。我就不要钱了,免费给当地用行不?他们说不行,必须得拆。”黄德义说,无奈之下,自己和家人动手拆除了浮桥。

判刑两年,教师工作被开除

黄德义没想到,浮桥拆除后,2019年2月,他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的三哥以及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

“我被拘留了11个月,从2月份一直到2019年的10月31号放回来了。我以为回来就没事了,结果后来又给我判刑了。”黄德义说,2019年7月,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他和侄子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比检察院指控数额要多出近一万元,为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

对于这个判决,黄德义始终表示有异议。

他告诉记者,法院认定自己收取胡某某人民币400元,但胡某某从来没有交过过桥费用。其他人的过桥费用也跟事实不符。

“李某某的笔录中记载给20000元,他的超市是在2016年11月份开业的,浮桥是在2018年9月份拆除的,就算是他天天过桥,往返一次10元,不到两年的时间,无论如何也不会超过7000元。”黄德义说,李某某从原审法院收到这20000元退赔款后,受不了自己良心的谴责,主动到自己家送回来这20000元,并一再表达歉意。

在被判刑后,黄德义也收到了来自教育局的辞退通知,这让他觉得自己更为冤枉。

“我们祖祖辈辈都以架桥、摆渡为生,到了我这一代,祖上造桥的手艺就传给了我。我和村里很多人在河对岸都有耕地,春耕时,因无法直接过河到对岸耕种,需要绕行几十公里去种地,我就自己花钱造桥,这样,既方便了自己家,也解决了两岸村民耕种和秋收的问题。”黄德义说,浮桥搭建好后,直接为当地村民每年节省春耕、秋收的费用达到几百万元。因涉及到浮桥的维修问题,自己家每年都要投入一部分资金进行维修,村民们都主动说,这些钱不能让黄德义一家出,家里人每年在搭建和维修浮桥时,村民都自发的、积极主动的到现场去干活。

洮南市水利局:收费的事不清楚,建桥违规

黄德义告诉记者,桥被拆除后,村民想要过河到对岸,只能奔镇西大桥绕行,单程就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冬天水面结冰的时候,有村民为了省事就走冰面过河,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当地也不给建桥,这给附近村民出行造成了极大不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洮南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回复,黄德义所说的情况,自己需要再去确定一下。

“水利局让他交费这个事我不清楚,得再去确定一下。”该工作人员说。

“没有桥,来往居民行动不便造成了渡河安全事故怎么办?”记者问。

“他搭浮桥才有安全事故。现在河里有水,谁也不傻,就从河里走。他修的桥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他在河道里私自建桥违反规定。”该工作人员说,洮儿河涉及到两个市,因此建浮桥不是洮南一个市的事,“目前我们市政府也在联合水利交通、白城市、区政府正在协商积极推进建桥这个事,现在领导层正在研究,我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建,啥时候能建完。”

黄德义一直没有放弃申诉。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驳回理由是,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申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驳回。

“媒体报道后,今年5月,我向法院的申诉被受理了。”黄德义说,他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目前已经没有钱再去请律师打官司了。

“我没有工作了,现在就是种地打零工,请律师得5万块钱,我也拿不起了。”黄德义说,但是自己还是决定继续申诉。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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