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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商品(来源:受访者)
信网8月11日讯(记者 谷正原)7月29日,市民刘先生在青岛利客来超市(东李店) 购买到8盒曼兹布蕾烧蛋糕,食用后发现该商品已过期,刘先生希望商场能加强管理。超市客服部负责人李经理表示,刘先生可能是职业索赔团队成员,目前,蛋糕厂家已调取超市监控录像,正考虑通过报警来解决问题。
7月29日,市民刘先生在青岛利客来超市(东李店)购买到8盒曼兹布蕾烧蛋糕,单价为18.8元,购买后刘先生开启其中一盒,品尝后察觉蛋糕的口感不佳。经检查,这8盒蛋糕属同一批次商品,生产日期均为2023年6月28日,保质期30天,购买时已过期1天。
刘先生告诉信网,他一次性购买8盒蛋糕,本意是想带回单位与同事分享。7月29日那天他确实吃了一块蛋糕,但所幸发现的还算及时,这并未给他的身体带来不适。“部分食品在过期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口感变化不大,消费者很难觉察,我唯一的诉求就是希望商场能加强管理,减少此类低级错误。”
为落实情况,信网致电超市客服部,负责人李经理承认确实有这件事情,商场已下架同批次商品,但是刘先生可能是职业索赔团队成员,恶意购买过期商品,意图敲诈勒索。“我之前给他提出过,可以退款退货并赔偿2000元现金,但他可能是嫌钱少,没有接受这个方案,之后就拒绝接听电话了。”李经理表示,目前,蛋糕厂家已调取超市监控录像,正考虑报警。
对于超市方面的回应,刘先生表示,他没有因为食用蛋糕而产生不适,因此无需商场方面进行经济赔偿,下一步,他会将情况反映至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接电话就是因为我从未索要过赔偿,所以跟商场没有沟通的必要。”刘先生说。
针对刘先生遇到的情况,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如果消费者有赔偿外的其他诉求,比如,希望商场陪同去医院检查身体、需要商场赔礼道歉,也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提出,工作人员会帮助协调。”